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按南康區政府要求,決定對翡翠灣路及白坯市場區域內違法占地和違法違規建筑物進行專項整頓。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凡未經批準,擅自將工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搭建簡易鋼架棚作交易市場的,建設人或責任人必須立即停建;已搭建的簡易鋼架棚必須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改的將聯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拆除。
2.擅自將工業用途的廠房改為商貿用途的,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恢復原工業用途。逾期不恢復的,將依法收回該土地。
3.請在此區域經營的商戶積極配合,提前安排,及時搬遷。
特此通告
贛州市國土資源局南康分局
2018年11月5日








